民爆光电(301362) -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1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67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46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共认购7500万股,谢祖华持股38925031股,占比51.90%[14] - 深圳立鸿等三家合伙企业分别持股,占比均为4.65%等[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争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起诉违规人员[28]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0] - 无重大事项,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3] 信息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0] 审计与财务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1]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28]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