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架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接受相关部门管理指导[4]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负责机构[5] - 各部门负责人是信息采集第一责任人[7] 信息披露 - 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接待调研及采访等情况[9] - 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准确性、持续性原则[9] - 程序包括部门整理、负责人审查等[11] 沟通机制 - 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3] - 投资者预约调研原则上书面预约,到公司填登记表[15]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 投资者来访需两名以上人员接待,董秘或证代参加并记录[16] 活动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7] - 活动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17] - 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并及时处理[17]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保证公平性[18] - 活动结束后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8] 档案制度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19]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9]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