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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6033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方时尚东方时尚(SH:603377)2025-06-25 12: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提案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提案内容并提交审议[15] 通知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东参会及表决方式等内容[19]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案需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需披露延期后的召开日期[22]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2] 关联交易规则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审议表决前,非关联股东、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3]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与董事应选人数的乘积[38] - 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38] 其他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包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44]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6]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48] - 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正常运作[49]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49]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9]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51] - 规则中“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1]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执行[51]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51]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 公司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53] - 时间为2025年【】月【】日[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