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6033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应设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且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聘任与解聘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8] - 解聘需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任应报告并公告[9,11]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12] - 特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12]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职责与空缺处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4] 细则执行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