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6033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责任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人[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5] - 需设立或指定专职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开展工作[18]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等[8]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并保证线路畅通[8]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平台开展活动[10] 会议与说明会 - 相关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说明会,相关责任人参加[8]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投资者关心的内容[12] 其他工作要求 - 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11] - 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活动[13]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13] 信息管理与人员要求 - 严格审查传达信息,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7]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8]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鼓励参加相关机构举办的培训[20] 档案管理与报送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20] - 档案至少包括活动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21] - 每次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文件[21]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