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与资本 - 1992年7月20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4200万股,后规范为3830.88万股[4] - 1996年11月28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5,573,852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75,573,852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应担责[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0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9]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 - 5名[15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57]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67] 利润分配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3]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76]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85] 公司通知与信息披露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1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92]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96] 公司合并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97] - 公司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8]
泰达股份(000652)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