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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00065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泰达股份泰达股份(SZ:000652)2025-06-25 11:4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 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1]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2]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75573852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75573852股[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数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8]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9] -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股东会[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6]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44] - 董事任期3年,期满可连选连任[4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42] 交易与担保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交易涉及资产净额以账面价值和评估值较高者为准[4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