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修改后增设副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2]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为非高管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可任委员[2] 董事会职权 -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2] -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2][3] - 决定除规定外的其他担保事项[3] - 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报酬奖惩[3] - 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3] 会议召集与通知 -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书面提交董事长[3]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4]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董事,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4] 会议委托与表决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关联董事不接受委托[5] - 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接受委托[5] - 一名董事不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5]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进行[6] 人员任免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总经理任免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任免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信贷与投资 - 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涉担保达披露标准在年度董事会提出[5][6] - 投资方案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5]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影响超10年保留至影响消失[6][7] -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8] 决议落实与监督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7] - 总经理组织落实决议并报告,董事会秘书传送材料[7] - 董事长及董事有权检查决议实施,违规可召开临时会议要求纠正[7] - 董事会后续会议通报决议执行情况并记录[7]
新时达(002527)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