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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新时达新时达(SZ:002527)2025-06-25 11:0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公司原则上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3]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5] 任职与解聘 - 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3] - 董事会秘书有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等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3] 职责与管理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7] - 应每季度检查大股东等减持公司股份情况[8] - 公司信息披露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合规[10] 空缺处理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