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002527)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6月)
子公司界定 - 公司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50%或持股份额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50%为子公司“控制”情况[2] 汇报机制 - 子公司负责人按规定时间向公司汇报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8] - 子公司按时间要求向公司报送财务会计报告[14] - 子公司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获批投资项目进展[18] 决策审批 - 控股子公司实施特定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重要事项还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8] - 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前需经股东会批准[18]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需遵守相关制度[20] - 子公司提供信息需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擅自泄露[20] - 子公司在特定时点和情形需及时报告并披露重大事项[20][21]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可聘请外部审计[23] - 子公司高管调离子公司需实施离任审计并签字确认[23] 制度建设 - 子公司应按要求制定管理制度并报备[20] - 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25] 办法执行 - 本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