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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新时达新时达(SZ:002527)2025-06-25 11: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九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召开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0] - 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9] - 过半数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9] 决议通过规则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委员管理规则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及相关方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性质与程度[1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7][32]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32] - 审议议案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不足法定人数提交董事会[33] - 会议记录和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34] 规则相关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21] 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出建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