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00252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控股股东等获悉重大信息需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需报告[5] - 重大诉讼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6]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营收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净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交易关注标准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10] - 交易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10] 信息呈报规则 - 保密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不超三人[13] - 秘书要求时报告义务人两日内提交文件[13] 资料报送要求 - 各部门及时准确报送年报等资料至秘书办公室[17] - 重大信息资料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长和秘书[17]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0] - 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