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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沿浦上海沿浦(SH:605128)2025-06-25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4月19日核准设立登记,2020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138,706元[6] - 公司向全体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000万股,股本总额4000万元[13] - 发起人周建清持股3600万股,持股比例90%;钱勇持股400万股,持股比例10%[13] - 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211,138,706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3][3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7] -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7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不同时间披露不同报告[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7] - 公司利润分配应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99] - 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等不同分红比例规定[101]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1][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应通知债权人及相关时间要求[118][119][12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