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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沿浦上海沿浦(SH:605128)2025-06-25 08: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9]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披露财务报告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11] - 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0] - 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17] - 会议记录等保存十年[18] - 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18]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特殊情况除外[19] - 有利害关系时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审议,不足法定人数董事会审议[19] 规则情况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抵触以法律为准[2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