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变更、撤销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沿浦上海沿浦(SH:605128)2025-06-25 08:45

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变更为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Shanghai Yanpu Precis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证券简称和代码不变[2]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1840.4369万元,变更后为21113.8706万元[3] 公司制度修订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4] -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作出相应修订[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211,138,706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收购股份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股份,属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6] -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收购股份,属第(二)(四)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及相关规定 - 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7]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8] 担保及股东会审议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通过[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通过[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通过[11]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6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股东大会决议相关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3]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4]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一年内仍然有效[2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2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3]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应优先现金分红,条件为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