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5月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向发起人股东分别发行21000万股、976.5万股和976.5万股[6] - 公司股票于1997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8,539,341元[31]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18,539,341股,均为普通股[32] - 公司章程于2025年6月经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酒制品生产、饮料生产等多项业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3、5、6项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5]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30%,公司可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购回本公司股份[51] 股东相关规定 - 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应在3日内报告、通知并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57] - 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比例每增减5%,应报告、公告,事实发生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57] - 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比例每增减1%,应在次日通知并公告[58] - 违反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92] - 董事人数少于5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3] - 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89] - 股东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的交易[8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包括独立董事四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董事任期三年[159]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0] -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161] - 重大投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涉及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163]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190]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成员过半数选举产生[190] - 审计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9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93]
燕京啤酒(000729)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经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