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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典新能(6033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西典新能西典新能(SH:603312)2025-06-24 09:46

投资权限与计划 - 董事会单项投资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6] - 董事会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投资不超10%[6] - 董事会单项风险投资运用资金总额不超5%[6] - 年度投资计划由证券投资部门组织编制、财务部汇总,各分支机构同时编制[8] 投资项目流程 - 投资项目立项需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批同意[10][11][14] - 项目小组立项后可申请项目经费[16] - 未经批准立项项目前期费用计入部门费用[17] - 经批准立项且实施投资项目前期费用转入项目前期开办费[17] 投资实施与资金安排 - 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由证券投资部门实施,子公司投资项目由子公司经营班子实施[19] -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统筹安排,财务问题由财务管理部门解决[25] 子公司管理 - 拥有50%以上股权或实质控制权的为控股子公司[28] - 控股子公司决策应服从公司统一部署并报公司通过[28] - 控股子公司财务机构设置等方案需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参与研究,报其董事会批准[29] - 控股子公司遵守管理制度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董事会评定应听取公司意见[31] - 控股子公司解散清算需向公司证券投资部门提交申请,经公司总经理等批准[32] 参股公司管理 - 持股低于50%且无实质控制权的为参股公司[36] - 公司对参股公司管理依据合同章程,派出董事促使其报备多项文件事项[36] 商标使用 - 分公司可无偿使用公司注册商标,需专人管理并报告使用及侵权情况[38] - 参控股公司可与公司签有偿或无偿商标使用合同,派出董事促使通报情况[38]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40] - 制度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证券投资部负责解释[40]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40] - 制度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及时修订并提请股东会审议[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