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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典新能(60331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西典新能西典新能(SH:603312)2025-06-24 09:46

内审部门设置与人员 - 公司设立内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4]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工作计划和报告[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5]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进展和问题[7]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工作内容 - 内审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8] - 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包括确定计划、制定方案、实施审计、提交报告等步骤[11] - 对重要审计项目实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意见执行情况[12] 报告相关决议与核查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5] - 保荐人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并出具意见[15] 会计师事务所要求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控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5]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15]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如有)[15] 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6] - 内审部可建议表扬或奖励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18] - 内审部可建议处罚违反规定的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18] 违规处理 - 审计工作人员违规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公司内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