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公告书、定期和临时报告等[3] - 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 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5] - 应及时公平披露影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的信息[6] - 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消息[6] 披露方式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原则上用直通方式[8]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秘办负责相关事项[9][11]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15]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6] - 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7]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3] 其他披露规定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送定期报告时需提交相关文件[18] - 董事会应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无法形成决议需公告说明[18] - 临时报告需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董事会发布[22]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2] - 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4] 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需经编制、审阅等程序[31]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四类事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2]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负责人,负责事务协调组织[32] - 公司宣传等公开计划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35]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记录等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管理[35][36]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43] - 董事等履行职责时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43] 沟通与处罚 - 公司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秘办执行[39] - 应认真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9] - 信息正式披露前,要将知悉者控制在最小范围[41] - 内幕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41]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视情节受处分,造成重大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5] - 各部门等未按制度进行信息监控和披露,相关机构及责任人将受处罚[46]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依据相关规定执行[4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48]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8]
西典新能(6033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