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60331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离职手续 - 董事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