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与股本 - 公司发起人广西电网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分别认购103729800股、81420000股、80000000股,均现金出资[4] - 交通银行南宁分行认购1017万股,现金出资[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2亿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截至2025年6月23日,已发行股份数为78.82377802亿股,均为普通股[5]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6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章程等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内容包括统一表述、取消监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等[2] 股东与股东会 - 控股股东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持股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有权向公司提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19]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独立董事[3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在任董事过半数通过[37]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7]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披露[38]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40]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1] 利润分配 -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净利润的30%[46] -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48] - 公司出现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公示,15日内成立清算组[51]
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