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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控股(600649)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城投控股城投控股(SH:600649)2025-06-20 12: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6]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报告审议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核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检查与报告 - 督导审计风控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检查一次[10] - 审计风控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2]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3] - 提前三日提供资料,紧急可豁免[1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其他方式[14] - 委员可委托他人,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过半数通过[14] - 审计风控部必须参加,可邀相关人员列席[15] 其他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5] - 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15] - 出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5]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实施,原细则废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