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0]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拟辞职者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选聘与工作时间 - 公司可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建立的独立董事信息库中选聘独立董事[1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22] -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23] -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23]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1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18] - 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说明具体理由等,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1]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6]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8]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所需费用[28]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8]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8] 股东定义与制度施行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31]
城投控股(600649)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