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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锦江酒店锦江酒店(SH:600754)2025-06-20 12: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符合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3] - 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被解职,公司应披露理由依据[9]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18] 会议资料与审议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1]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第十六条一至三项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第二十三条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其他规定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 履职受阻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23] - 履职信息公司不披露可自行申请或报告[23]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3]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3] - 不得从公司取得其他利益[23]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5]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且H股上市生效,原制度失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