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600754) - 锦江酒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资格[7]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1] 会议相关规定 - 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日通知,可委托主持[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细则生效及解释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且H股上市生效,原细则失效[17]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