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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吉宏股份吉宏股份(SZ:002803)2025-06-20 10:3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提前21日书面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12]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会议变更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日公告[13] 会议费用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6] 表决权限制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累积投票制 - 特定情形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董事,每股份表决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24] 出席方式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17] 会议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按规定依次由他人主持[20]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过去1年工作,独立董事述职[21]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21]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特殊情况可调整[27]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