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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吉宏股份吉宏股份(SZ:002803)2025-06-20 10:31

投资分类与期限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提交董事会审议[7] 审批权限 - 除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外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8]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审议规定,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8][9] - 投资金融衍生工具等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决策与议事机构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投资专门议事机构,负责统筹并提供建议[12] 投资流程 - 短期投资由归口管理部门预选,财务部提供资金状况,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4]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投资部每季度向总经理汇报进度等情况[18] 预算与收回转让 - 投资预算调整需经原投资审批机构批准[19]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收回投资[23]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投资[23]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名董事、监事以获相当席位[26][27] - 公司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可对子公司审计[29]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9]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