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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元医药(688131) -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皓元医药皓元医药(SH:688131)2025-06-19 11:46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5]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5] - 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专户存储等原则[2]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9]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多项内容[17]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资金使用规则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3]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15] 资金使用计划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7]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投入[18]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9]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