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6]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6] 违规收益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11] - 核心技术人员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上市时所持总数25%,减持比例可累积[11]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1]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强制执行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高管违规减持,上交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违规导致严重后果从重处分[14] - 减持行为涉嫌违法违规,上交所报中国证监会查处[15]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和高管责任,包括处分、要求赔偿、移送司法[16][17] 记录与报告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按规定报告或披露[17] 违规处罚依据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违规,由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处罚[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 制度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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