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095.9781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2000万元[5]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拟全面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维护权益主体、法定代表人规定等多项内容[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连续90日以上可自行召集和主持未及时召开的股东大会/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董事会、监事会等有权向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提出提案[1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31]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2]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情况,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40]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等情况,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0] 其他事项 - 废止《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50] - 2025年6月20日发布公告[53]
皓元医药(688131) -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