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5年4月2日核准首次发行1670万股,4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52422911元,股份总数25242291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18] - 公司设立时发行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王志清、李杰、张增群、张振达分别认购2200万、1160万、400万、24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5%、29%、10%、6%[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4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公司发生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5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60][16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5]
清水源(300437)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