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300437)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委员会组成与任职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4] - 累积两次未披露利害关系,委员自动失去资格[1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此期限[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并表决[15] - 委员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未做选择或多选视为弃权[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8]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8] - 考评先由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2]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会议[17]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由全体委员过半数(不含利害关系委员)决议是否回避[17] - 未披露经查实该次表决无效,影响结果时所涉议题重新表决[1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最低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17] - 会议记录或决议应注明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情况[1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0]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