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资金管理 - 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2] - 明确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及多种占用方式[2][3][4] 核查制度 - 董事会建立核查制度,定期检查并披露异常[5] - 董事长和相关人员为防占用责任人,应拒绝不合理指令并报告[6] 审批监督 - 经营性资金往来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明确结算期限[7] - 财务部严格资金流出审批和支付程序,审计部监督检查[7][8] - 禁止控股股东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多种禁止方式[8] 检查报告 - 财务部和审计部每半年检查并报董事长[9] 占用处理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和费用,减少损失并追责[9][10] - 外部审计师审计年报对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10] 责任承担 - 控股股东等占用造成损失应担责,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12] 资产清偿 - 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12] - 抵偿资产须属同一业务体系等[12] - 聘请中介机构对以资抵债资产评估,以评估值或账面净值定价[12] 方案审议 - 独立董事就以资抵债方案发表意见或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12]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3] 违规追责 - 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占用视为严重违规,董事会追究责任[13] - 涉及金额巨大,董事会召集股东会通报并处理责任人[13] 制度适用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5] - 制度与新法规有差异参照新法规执行并适时修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