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57,063,097元,修订后为252,422,911元[2]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257,063,097股,修订后为252,422,911股[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反向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份收购与注销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5] - 合并等情形收购的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5] -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6]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担责[9] - 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担责[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部分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1名[2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32]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提交董事会审议[30] 利润分配 -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43]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3]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4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45]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4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7]
清水源(300437)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