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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声电子上声电子(SH:688533)2025-06-19 09:46

关联人定义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 交易发生日或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关联方[6]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先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先经独立董事审议,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担保与资助规则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4] - 公司向前款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资助的除外[16] 日常关联交易规则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包含现金认购、承销、领取股息等九种[17]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7]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7]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制定权和修改权属于公司股东会[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其为准[21]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文件信息 - 该文件由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23] - 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