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3]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3]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6] 会议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2]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4]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4]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15] 表决与通报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每人对同一议案只能表决一次[21] - 委员或指定人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2] 决议与记录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22]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委员和记录人签名,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以上”“以下”包含本数,与《公司章程》矛盾以其为准[2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