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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002506)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协鑫集成协鑫集成(SZ:002506)2025-06-18 12:16

投资审议标准 - 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达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1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7][8] - 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达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5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8] - 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投资流程与管理 - 投资部负责项目规划等,财务部为财务职能管理部门,其他部门协助[7] - 经理层或相关部门提项目建议书附经济评估报告,投资部制作立项申请上报[7] - 控股子公司投资先向投资部报告,由投资部组织交总经理审批[11] - 董事长等可签投资协议草案,投资经有关机构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3] - 项目完成后30日内相关部门将运作情况报告总经理及董事会[14] - 投资项目实施后相关部门跟进、监督与管理[16] 控股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章程主要条款制定与修改需获公司同意[16] - 公司确保选任控股子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监事[16] - 控股子公司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财务和管理报告[18]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审计管理制度[18] 责任与制度生效 - 违反规定、擅自签协议草案、怠于履职致损失,相关人员应赔偿[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