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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龙旗科技龙旗科技(SH:603341)2025-06-18 09:48

投资审议 - 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12个月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表决权通过[7]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七类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0]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类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2] - 其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报备[11] 交易计算与评估 - 股权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股权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计算,未变更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13] - 达标准且交易标的为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其他非现金资产,需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13] 投资设立与审批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分期缴足出资额,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规定[14]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达标准,先由本公司相关层级审议批准,再由子公司依内部程序最终批准实施[13]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9] 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出现问题查明原因[16] - 可对新建合作、合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18]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3] - 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等有权对投资行为进行监督[19] 投资终止与转让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可终止和回收对外投资[20]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5] 生效时间 - 本办法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