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有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7] 任期与下设部门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公司设内审部,独立于财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7] 工作要求 - 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9] - 指导内部审计、监管财务申报等职责涵盖七方面内容[10]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11]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核查验证财务报告[11] - 督导内审部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11]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一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6]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通讯表决需提交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18] - 委员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须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8]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2] - 提审计意见未被采纳,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2] 其他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提建议后董事会审议[16] - 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