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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龙旗科技龙旗科技(SH:603341)2025-06-18 09:48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人员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4] 信息披露原则与渠道 - 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6] - 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网站及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8]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A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8] - H股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初步公告,首6个月期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业绩初步公告[19] - H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21天完成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应在首6个月期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9][20]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4]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4]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24] 更正公告要求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6] 审计与报告披露顺序 - 公司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的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仅实施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1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8] 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履职,需披露[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被冻结等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3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仍需披露[34] - 日常经营交易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36] - 日常经营交易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36] 其他需披露事项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相关信息[42]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44]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44]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重大诉讼标准适用披露规定[44] - 公司应在A股年度报告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行业信息[39]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41] - 公司需核实并视情况披露或澄清可能影响投资决策或股票交易的传闻[42] 制度与资料管理 - 公司应建立完善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并披露使用情况[45]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信息刊登当日起2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应在董事会秘书收到后2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0] 人员责任与保密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51]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51] - 公司与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时应约定保密义务[62] - 公司董事会及知情人员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62] - 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文件由报告人直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和报送[62] - 正在筹划的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相关人员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6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6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