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11] 保密与管理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董秘负责监控及信息披露[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知悉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泄露[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牟取非法利益[14] - 定期报告公告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公司报表及有关数据向外界泄露和报送[16]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主要负责人,董秘负责保密监控及信息披露[18]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至少在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告,其他媒体不得先披露[19] 登记备案工作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20] - 涉及重大事项除填知情人档案外,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21]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2]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等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处罚或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