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3016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离职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2] 任期与辞任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除非连任职务自然终止,届满未改选原人员仍履职[2] - 董事任期届满前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特殊情况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3]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辞任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董事会决定是否批准[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3] 职务解除 - 董事因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可解除职务[3] -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可解除职务[5] 离职后续 - 离职应工作交接,办妥移交手续[5] - 离职后对未履行承诺仍需履行,公司跟踪监督[5]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不当然解除,保密义务到秘密公开,其他义务不少于两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