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辞任后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2][3] 股权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108.0892万股,均为普通股[3]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股东权益与行为规范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账,公司15日内答复[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报告公司[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通知[29]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1]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34]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35]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4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43] 其他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制度[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