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自筹资金置换[13] - 支付人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6个月内实施置换[13]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9]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相应程序使用[19] - 节余资金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变更与披露 -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3]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和定期报告中向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25] - 应按季度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按月报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25]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变更并及时公告[22] 资金使用规则 - 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及时披露信息[16]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条件[17] - 使用超募资金应按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等先后顺序有计划使用[18] 检查与报告 - 证券事务部门至少每月对募集资金台账检查一次[28] - 审计风险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8] - 董事会在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2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违规处理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反规定,董事会立即整改并启动内部问责机制[32] - 情节严重的,上报证券监管机构立案查处[32] 办法施行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34]
云鼎科技(000409) -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