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持有不超1年)和长期(超1年)投资[2] 投资决策权限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在各自权限内对对外投资决策[4] - 6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如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7] - 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批决策,如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9]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审议决定[11]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在公司,按不同标准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审议[11] 投资额度与计算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2] - “委托理财”外其他对外投资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标准适用相应规定[13] 特殊交易规定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3] 投资审批流程 - 对外投资按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论证后按权限逐层审批[14] 操作与管理要求 - 金融类对外投资至少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需获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批准[16] 审计与监督 -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专项审计,异常时及时报告[18] - 公司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9] - 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20] - 公司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2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符合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2] - 符合特定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3]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对外投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