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丁晓明)
人员提名 - 丁晓明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1] 职责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1] - 履职期间遵守规定并作独立判断[13]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3] - 因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持续履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