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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联科技(688531) -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日联科技日联科技(SH:688531)2025-06-13 11: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19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325919元[10] - 公司发起人股东9名,2015年5月28日以净资产折股出资,折合股份4500万股[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4504414股,均为普通股[20] 股权结构 - 无锡日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301.30万股,持股比例51.14%[19] - 苏州金沙江联合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25.05万股,持股比例13.89%[19] - 无锡紫光阳明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92.40万股,持股比例8.72%[19] - 深圳市共创日联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71.70万股,持股比例8.26%[19] - 南京瑞明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69.10万股,持股比例5.98%[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股东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6][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或监事会违规致公司损失时可书面请求起诉[3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9] - 年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0] 经理与监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设经理1名,可设副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26][131]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144]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146] 财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6]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告报刊,巨潮资讯网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173][174]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公司净资产10%无需经股东会决议[17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