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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和商管(603682) -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锦和商管锦和商管(SH:603682)2025-06-13 09:01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重大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3] - 公司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以涉及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3] -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3]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计算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4] 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参照多种原则执行[24] - 关联交易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多种定价方法[24] 监督管理 - 财务部门每月编制关联交易会计报表,每季度编制关联交易明细表[27] - 内审和财务部门定期联合分析审核关联交易价格执行情况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核查关联交易,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28] 其他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1] -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31] - 公司溢价购买关联人资产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32]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1] - 违反关联交易制度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8]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2]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