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4] - 董事会中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不得为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11] - 不得为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11]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1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4] - 连续任职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2] 独立董事选举与解职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当选后30日内向交易所报送相关文件[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1][22] - 提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22][2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7]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相关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29][3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3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3]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规定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资料保存与披露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7]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9]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4]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45]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少于”不含本数[46]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48]
锦和商管(603682) -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