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架构与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2]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部分由“审计委员会”代替[2] - 公司原经营范围增加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等多项内容[4] 股份与股本 - 公司股份总数为47,25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多种方式[5]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6][7]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5] 担保相关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净资产50%等情况需关注[14]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部分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股东权利与提案 - 股东对公司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诉讼请求权[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9][20]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22]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23]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1]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3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33] 财务与报告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中期、季度报告[34][3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每3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37]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36][37]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条件应现金分红[3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38]
锦和商管(603682) -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